医疗机构配置救护车不必摇号
2013-2-20 0:00:00字号:大 中 小
记者获悉,北京市卫生局日前印发《进一步规范北京市救护车配置审查办理程序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根据该《通知》,医疗机构购买救护车不必参加摇号。
《通知》强调,医疗卫生机构办理救护车新增配置、报废更新、接受过户、捐赠、捐赠后更新等配置审查,应首先登录“北京市卫生局救护车配置审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在线填写《北京市救护车配置申请表》。医疗卫生机构网上填写后,应当到市卫生局进行现场申报。不过,医疗机构要求配置救护车时,市卫生局要对救护车配置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同意的,市卫生局向市公安局交管局和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公室分别出具同意配置救护车的审查意见函,同意后,再依次向上述两部门办理救护车配置审批和审核手续。取得《北京市救护车登记确认通知书》后,医疗机构才可以购买救护车。
配置救护车的具体信息会在市卫生局的网站上进行公示。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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