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补贴缩水或致车价上浮
日前,《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正式公布,该新版补贴政策明确了2013-2015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补贴范围。与旧政策相比,其补贴力度明显放缓,尤其对混合动力客车的补贴金额大大降低,从每辆最高42万元的补贴额被降到了25万元。
“近年来,随着混动系统技术逐渐的成熟,补贴金额萎缩也是预料当中的事情。”天津松正电动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产品经理郭志良向记者表示,新政策“减补”标志着将从此前的扶持“初创”向鼓励规模化生产转变。
补贴“大减”或致车价“上浮”
据介绍,新政策与此前的“十城千辆”政策在纯电动汽车上补贴力度基本相当,只是要求2014年和2015年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纯电动专用车、燃料电池汽车补助标准在2013年标准基础上分别下降10%和20%。此外,新政策要求对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补贴额度低于“十城千辆”政策最高补贴额度。
同时,由于非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节油率低于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预计30%以上节油率的非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补贴金额或低于新政策中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的补贴额度。
“各种新能源车型补贴大减,短期内或将对新能源客车销量产生一定的影响。”郭志良向记者表示,目前新能源公交客车主要以混合动力为主,若混合动力公交车补贴额度从每辆42万下降到25万,那么其中17万元的差额,将直接影响终端消费市场。“车企若要保持原有利润或将采取调价措施。但提价将影响终端市场对新能源公交采购热情,新能源车产业短期内将面临双重尴尬。”郭志良说。
新政促使企业“规模化”转型
“此前的‘十城千辆’新能源汽车推广项目中,试点城市无淘汰机制,也无年度考核,因此大多城市的最终目标完成率不到50%。在这种‘不咸不淡’的市场环境下,很多新能源车相关企业并没有选择大规模化的生产,而是靠‘补贴’过日子。”郭志良向记者表示,此次新政策增加了示范城市的淘汰机制,要求示范城市接受年度考核评估,未能完成年度推广目标的将淘汰。
同时,新政策明确了推广数量,要求示范城市推广新能源汽车不低于10000辆,其他城市或区域累计推广量不低于5000辆。此外,新政策设立了示范城市入选门槛,明确提出了择优而定,只有满足上述条件的城市,才可编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这与去年《关于扩大混合动力城市公交客车示范推广范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将推广范围扩大到全国所有城市的要求也有所不同。
“新政策中的多项改变,将促进示范城市推动新能源汽车力度和积极性,从而促使新能源汽车相关企业的规模化转型。”郭志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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