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公开环保信息车企将被曝光
6月8日,环保部发布新规,明确规定自2017 年1 月1 日起,机动车生产、进口企业应以随车清单的形式,公开机动车主要环保信息,包括排放检验信息、污染控制技术等。
新规要求,机动车生产、进口企业,应在产品出厂销售或者进口销售前,在该企业官方网站,公开车型或机型的相关环保信息。
同时,将信息上传至环保部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公开平台,供政府部门、公众和企业查询使用。
企业如不具备官方网站,可将相关信息直接上传到环保部相关平台。
对未按规定公开信息的企业,各级环保部门将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予以处罚,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开。
中国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长,已连续七年成为第一产销大国。
2015年,全国机动车保有量比2014年增长5.8%,但污染物排放量削减0.3%,排污超过4532万吨。
机动车污染已成为中国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是造成灰霾、光化学烟雾污染的重要原因,其防治的紧迫性也日益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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