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提前推广国VI车用燃油
2018/7/27 12:02:35编辑:陈志炳字号:大 中 小
日前,广东省决定,提前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使用国VI车用燃油。
根据通知,自2018年9月1日起,广东省21个地级以上市全部销售国VI车用柴油。
自2018年12月1日起,该省21个地级以上市全部销售国VI车用汽油。
据悉,广东省范围内仅向机动车销售国VI车用汽油(乙醇汽油销售区域除外)和国VI车用柴油。
其中,车用汽油应符合国家标准《车用汽油》(GB17930-2016)中的A标准;车用柴油应符合国家标准《车用柴油》(GB19147-2016)。
通知称,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尽快制定并落实推广使用工作方案,于2018年8月15日前将具体工作方案报送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确保推广工作按时推进、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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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轮胎世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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