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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提前推广国VI车用燃油

日前,广东省决定,提前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使用国VI车用燃油。

根据通知,自2018年9月1日起,广东省21个地级以上市全部销售国VI车用柴油。

自2018年12月1日起,该省21个地级以上市全部销售国VI车用汽油。

据悉,广东省范围内仅向机动车销售国VI车用汽油(乙醇汽油销售区域除外)和国VI车用柴油。

其中,车用汽油应符合国家标准《车用汽油》(GB17930-2016)中的A标准;车用柴油应符合国家标准《车用柴油》(GB19147-2016)。

通知称,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尽快制定并落实推广使用工作方案,于2018年8月15日前将具体工作方案报送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确保推广工作按时推进、取得实效。

(本文由轮胎世界网整理)

文章来源:轮胎世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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