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零部件获外资目录政策鼓励
2012/1/20 0:00:00作者: 邓新荣字号:大 中 小
据媒体报道,《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被国务院批准,已从2012年1月30日起开始施行。2007年10月3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发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同时废止。
相比于2007年的旧《目录》,新《目录》取消了汽车整车制造条目,增加了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条目。从产品上看,分别集中在动力电池、正极材料、隔膜、电池管理系统、电控集成、驱动电机、电子器件(IGBT)以及混合动力耦合驱动系统等,并提出了性能指标要求。
方正证券认为,由于外资品牌只能与两家国内企业合资,合资企业产能仍然偏紧。同时,许多地方政府将汽车产业列为当地的支柱产业,近期许多外资品牌虽然纷纷在国内建设工厂或者研发中心,但并没有核心的技术投入,原来既定的市场换技术效果不明显。新《目录》出台,反应了国家对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决心和方向,也为投资者指明了具有投资价值的产业环节。
文章来源:方正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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