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及零部件强制性认证执行“新标准”
2012-1-20 0:00:00字号:大 中 小
汽车及汽车零部件产品强制性认证执行标准被重新修订,日前,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予以公布(下称“新标准”)。
根据新标准,汽车产品强制性认证修订了10项标准,包括汽车座椅头枕强度要求和试验方法、防止汽车转向机构对驾驶员伤害的规定等;同时新增了13项标准,包括乘用车顶部抗压强度、校车标识、车辆尾部标志板、汽车用LED前照灯、燃料电池电动汽车安全要求、商用车前下部防护要求等。
文章来源:云南信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