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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签汽车零部件业工资集体协议

零部件 工资 集体协议

“正常生产条件下的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北京市政府颁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的1.07倍,这一标准虽然不高,但有助于促进工资集体协商在汽车零部件行业更好地推行。”在全国总工会、中国机冶建材工会和北京市总工会等有关负责人,汽车零部件企业和职工代表的共同见证下,作为企业方首席代表的海纳川公司总经理与职工方首席代表北京汽车零部件企业工会联合会主席,签订了《北京市汽车零部件行业工资集体协议》,这是北京市汽车零部件行业的首份工资集体协议。

据悉,这份协议将向北京汽车零部件企业工会联合会的110多家成员单位、3.5万名职工延伸。值得关注的是,该协议的签订标志着北京汽车零部件行业探索“集中协商,二次确认,分别通过,属地备案”的工资集体协商新途径。

中国机冶建材工会主席张波表示,这种创新性的协商,通过建立以大企业为龙头的工会联合会的方式,让产业链中的利益关系发挥作用,推动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开展,“对于全国类似行业有示范引领作用。”

文章来源: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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