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胎翻新业或大有可为
轮胎翻新成为热点话题,很多人打听:现在路边作坊都能搞轮胎翻新,汽车爆胎现象也时有耳闻,国内大厂家的轮胎翻新技术如何?翻新胎能放心使用吗?
“虽然我国轮胎翻新整体技术水平仍需提高,但正规企业生产的翻新胎质量有保证。至于小作坊的产品,消费者最好不要购买,以免造成财产和人身损失。”业内人士表示。
奈何“门槛”高
其实关于废旧轮胎的回收利用和翻新,工信部一贯的态度是支持并严格要求。早在2010年12月30日,工信部就发布了《废旧轮胎综合利用指导意见》,全面阐述了轮胎资源循环利用领域的现状,提出了严格的行业市场准入制度,加强企业技术进步。重点任务是提高轮胎翻新率,优化产业结构。
今年8月20日,工信部发布《轮胎翻新行业准入条件》和《废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目的很明显是在于三个方面:一是面对废旧轮胎综合利用的国内现状及存在问题设立“门槛”,促进形成产业规模优势;二是引导企业加大投入,建立清洁环保型综合利用产业;三是出于支持重点优势企业发展的考虑。
根据《轮胎翻新行业准入条件》,已建的轮胎翻新加工企业,轮胎翻新年综合生产能力不得低于20000标准折算条。新建、改扩建的轮胎翻新加工企业,年综合生产能力不得低于30000标准折算条。此外,轮胎翻修过程中不能翻再制造的废轮胎,应由有资质的废橡胶综合利用企业进行资源化再利用,对切削打磨下来的橡胶边脚料和橡胶粉必须100%回收。
而根据《废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已建废轮胎加工利用企业,废轮胎年综合处理能力不得低于10000吨。新建、改扩建的废轮胎加工利用企业,年综合处理能力不得低于20000吨(常压连续再生法除外)。此外,废轮胎加工再生橡胶的综合能耗低于850千瓦时/吨;废轮胎加工橡胶粉综合能耗低于350千瓦时/吨(40目以上及精细胶粉除外);废轮胎热解加工综合能耗低于300千瓦时/吨。
由此可见,除对能源消耗作出限定外,两个准入条件均对企业规模也做出了要求。出于对轮胎翻新和废旧轮胎的处理是轮胎全生命周期管理中重要方面的认识,加强对企业规模的要求,虽然是翻新行业整合、使行业进入良性闭环发展轨道的必要环节,但是现阶段条件下,这两个条件的施行却给轮胎翻新行业占比最大的中小规模企业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灾难。
“一刀切”惹非议
无独有偶,2012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明确指出,“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和校车的所有车轮及其他机动车的转向轮,不得装用翻新的轮胎”。此规定一出,翻新胎业哗然。四川省轮胎翻修与利用协会公开表示,此标准的出台,会使翻新胎行业遭受“灭顶之灾”,因为翻新胎有百分之五六十使用在客车上,如果实施这个标准,仅四川省就有80%的翻新胎企业都要关门。该协会认为,社会上出现劣质翻新胎,需要公安、质检部门加大打击力度,查处取缔无证翻胎窝点才是上策,“一刀切”不可取。
国际公认,每翻胎一条,可节约橡胶4公斤、尼龙帘布1.7公斤、炭黑2公斤、石油18公斤、钢材1公斤。据了解,我国的车胎生产量已经连续9年排名世界第一,废胎的产生量也是世界第一。废轮胎具有很强的抗热、抗机械性,如果不加以利用,不仅是对资源的极大浪费,也会对环境产生污染。
一家翻新企业的负责人表示,他们的车胎翻新厂有一部分业务来自于客车的经营企业。受到委托翻新旧胎,本来是一件互惠互利的事情,现在这个规定一出,他们的这部分业务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客车企业也增加了成本。现在只希望国家尽快对相关政策做出积极的调整,他们愿意为产品提供“三包”保证质量,国家直接否定对行业影响太大。
“首先,翻新胎的安全完全可以保证,技术上是没有问题的,高品质翻新胎的耐磨程度甚至可以比新胎高20~25%。我国的翻胎量只有美国的1/10,欧洲载重车使用翻新胎的比例达64%,”中国轮胎翻修与循环利用协会首席顾问兼技术委员会主任程源表示,“规定客车不能使用翻新胎对行业打击很大。因为我国大部分的翻新胎都用于公车、旅行车、垃圾车等车辆上。这些车不超载,而且翻新胎为这部分用户节约了成本。劣质翻新胎频出,行业确需治理,但如果因此把大部分企业‘一杆子打死’,行业将难以发展。”
轮胎翻新路在何方
据中国轮胎翻修与循环利用协会会长朱军透露:“2009年11月,协会受托开始起草这两个行业准入条件的草案,花了近3年时间,共有超过15个部委参与了该文件的制定过程。
业内人士表示:“听说过这个新的准入条件,出台了当然是好的。行业乱,小厂太多,本来市场就那么大,不管不行。我们厂正规经营,注册了自己的品牌。小作坊经营成本低,质量没保障,这样的市场对行业的发展一点好处都没有。”
但另一位业内人士说:“现在中型翻新轮胎企业的年生产量也就是万条左右,准入条件中综合能耗、年综合生产力等数值,像我们这种中小型企业达不到,扩大规模提高标准需要条件,但我们可以生产出符合国家规定的产品,难道我们就不是正规企业吗?”
不难看出,关于准入条件,轮胎翻新企业界出现了两极分化的态度。但业内专家表示,这都是行业整顿中不可避免的摩擦和磨合。据透露,国外的新胎销售都包含一些回收处理的费用。固特异、普利司通等大公司,一条轮胎能翻新两三次,甚至多达五六次。这与其设计之初就考虑到将来翻胎需要有关。国内目前在这方面较为欠缺,准入条件出台后,随着配套法规的完善,行业意识也将得到提升。
业内人士认为,上述两个准入条件及机动车运行条件的出台,既是对轮胎翻新产业发展新模式的有益探索,也是国家大力整顿规范轮胎翻新、严抓产业转型的决心,更是倡导绿色环保、发展新能源节能产业的信心。随着相关配套法律法规的健全,汽配产业发展新能源形势的进一步严峻和轮胎翻新技术的进步,翻新轮胎必定大有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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