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轮胎翻新率低 政策成“绊脚石”
在近日召开的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上,青岛天盾橡胶有限公司与山东金宇轮胎有限公司合作开发的“废旧特种工程轮胎高值化再制造成套技术装备与应用技术”,获山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
有关人士认为,这标志着国内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再制造成套技术装备,在推广应用到一般废旧轮胎的资源化应用领域,取得重大突破。
然而,捷报传来,业界却乐不起来。
“一直以来,由于缺少国家有关政策的实质性支持,废旧轮胎的翻新和回收先进技术很难推广应用。现在,这一行业的发展已面临难以为继的局面。”山东省橡胶行业协会会长张洪民表示。
据张洪民介绍,2010年,国内废旧轮胎产生量约2.5亿条,但翻新率仅约为3%,不仅远低于世界第一轮胎翻新大国——美国约14%的翻新率,也低于6%的世界平均值。这与中国轮胎产量、汽车产销量世界第一大国的地位极不相称。
“之所以出现这一巨大反差,与国家的相关政策法规缺失不无关系。国内一直未建立起完善的废旧轮胎回收、加工、再利用的激励机制,去年年底出台的财税[2011]115号文,更是取消了翻胎的增值税优惠,令轮胎翻新企业雪上加霜。”张洪民说。
山东金宇轮胎有限公司办公室王主任也持同样观点,他说,2007年,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十一五”资源综合利用指导意见》,已将废旧轮胎等再生资源的产业化工程,列为六大资源综合利用重点工程之一,同时,将《废旧轮胎回收利用管理条例》列入2007年法规立项,计划在税收、资金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但5年过去了,上述“规划”、“意见”等,仍大多停留在纸面上,缺乏实质性、可操作性的政策支持。企业期盼的《废旧轮胎回收利用管理条例》,至今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
由于政策缺失、监管不到位,整个行业秩序难以规范。
山东庆云华泰橡胶制品有限公司负责人认为,废旧轮胎翻新企业虽然已具备生产能力,但由于渠道不畅,导致可供翻新的旧轮胎难以回收。
导致渠道不畅的原因,不仅有合法的再生胶和胶粉制造企业争抢旧胎源,还有无“三包”轮胎、割标轮胎等企业的生产与销售。这些因素,致使废旧轮胎翻新企业很难建立稳定的旧胎供应链,阻碍了该行业的健康发展。
“轮胎翻新企业小、乱、差的现象比较普遍,难以形成规模优势。”山东三角集团技术开发中心副主任王波介绍说,目前,国内从事轮胎翻新的企业中,80%以上属于中小企业。这些企业翻新轮胎的年产量,一般在1万~2万条,达到10万条以上者寥寥无几。
在山东省,三角(威海)华达轮胎复新有限公司,是规模最大的轮胎翻新企业,其年产量也不足50万条。而美国一家公司的年翻胎量就高达2000万条,占世界翻胎总量的25%。
荣成市轮胎翻新厂尹厂长认为,中国轮胎翻新业发展落后,除企业自身原因外,也与缺少政策扶持有关。“在政策上,不少国家和地区对废旧轮胎实行无偿利用,企业回收废旧橡胶制品不仅不花钱,还能获得补贴,所生产的产品也全部免税。”尹厂长说。
据废旧橡胶制品应用研究领域资深专家、青岛科技大学纪奎江教授介绍,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每处理1条废旧轮胎,企业能获得国家给予的0.5美元补贴;在中国台湾地区,企业每处理1吨废旧轮胎,可获3200元新台币的补贴;香港地区的企业回收废旧轮胎,也可获得每吨868港元的补贴。
而在中国大陆,由于购买废旧橡胶制品拿不到增值税抵扣发票,多数企业需全额缴纳增值税,税负高于机械、化工等其他制造业2倍~3倍。这种政策上的不公平,是国内废旧橡胶制品回收、利用行业发展的最大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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