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押宝废旧轮胎“生产许可证”
废旧轮胎回收利用中的污染问题,已引起国家相关部委的重视。
4月17日,中国轮胎翻修与循环利用协会会长朱军向记者表示,国家多年对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给予了大量优惠政策,特别是近十年,从国务院到各级政府部门都给予了一些政策扶持。但直至2010年12月,国家政府部门才首次对这个行业下发第一份专门性文件:是年,工信部印发了废旧轮胎综合利用指导意见。
今年3月14日,工信部印发《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现有废旧轮胎综合利用企业以填报申请的形式来获得准入资格。其中,综合生产能力、销售收入、产业布局情况、工艺装备、能源消耗和资源综合利用、环保设施等指标符合要求的企业,工信部将以公告的方式予以发布。该办法于5月1日正式实施。
作为上述暂行办法的主要起草人,中国轮胎翻修与循环利用协会会长朱军解释称,正式实施并不是说一夜之间关停这些企业,而是开始引导这项工作。“通过地方政府对大企业的扶持,小企业自然而然就会退出市场,不是一夜之间就要关掉。”
在外界看来,这一办法将是规范中国废旧轮胎回收利用体系的必经之路,好比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即只有达到了准入条件,才能获得生产资格。
但推进效果如何显然还需要时间检验。
记者调查发现,为避免淘汰出局,一些轮胎回收加工集中的地区,已经开始着手规划建立规模更大的橡胶工业园,其中就包括家庭作坊云集的窝洛沽镇正在规划的产业园。“咱们这个橡胶工业园区,作为省里的项目,当时咱们市领导们都来了,已经报批了。”窝洛沽镇党委副书记王明存称。
他告诉记者,这个园区都是一家一家的,发展到足够规模的,将根据县里的整体思路进行综合整治,“制定行业标准势在必行,但还没有完整的行业标准,因为还没有达到规模。”
此外,回收环节的现状同样亟待改变。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废橡胶综合利用分会秘书长曹庆鑫曾告诉记者,由于尚未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国家对废旧轮胎还没有建立起一个完善的回收利用体系,从事废旧轮胎回收的从业者均处在政府监管之外。“废旧轮胎的回收问题,现在还是一个薄弱的环节,现在主要是进城拾荒的农民、个体在回收废旧轮胎,真正的回收体系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朱军说。
据悉,目前,国外轮胎生产企业在国外基本要缴纳废旧轮胎回收处置费,但在中国不用缴纳;国内轮胎企业出口到国外也需向出口地缴纳废旧轮胎回收处置费,但国内却无此项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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