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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轮胎质保期让人“头疼”

浙江金华市民许先生近日到某品牌汽车轮胎专卖店更换轮胎,轮胎换好后,店家给了许先生一张享受道路救援的会员卡。当许先生问起轮胎的售后质量保证问题时,店家含糊其词,说不清楚轮胎的质保期到底有多长时间。

据了解,目前的汽车配件市场上,国内外品牌轮胎名目繁多,轮胎质保期也混乱不堪,有的期限起始日期按照生产日期计算,有的则按照售出日期计算。起始日期不同,质保期长短也不一。商务部2009年发布的《轮胎经销企业经营规范理赔要求》规定,按照生产日期开始计算,质保期为3年;按照零售商售出日期开始计算,质保期则为1年。

轮胎作为汽车最易磨损的零部件,对于汽车性能和安全性至关重要。轮胎最常见的问题包括鼓包、开裂和爆胎,其中既有消费者使用不当或意外造成,也有轮胎本身的质量问题。如果轮胎出现问题,如何辨别到底是使用不当所致,还是轮胎本身质量问题?对此,不少车主反映,轮胎质量鉴定是个让人头痛的问题:如果由轮胎生产、销售方自行鉴定,鉴定结果难以让人信服,而如果消费者找第三方鉴定机构鉴定,则收费很高。

金华市工商局消保分局副局长张楚认为,轮胎质保期除了应规定明确期限,是否还应同时规定行驶公里数,因为跑的里程数长短,对轮胎使用寿命肯定有影响;此外,由于轮胎质量鉴定存在困难,很难分清楚责任在谁,实际上工商部门、消保机构很少受理这方面的消费投诉。

今年10月1日,消费者盼望已久的汽车“三包”政策新规将正式实施。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汽车“三包”范围由四部分构成:一是发动机、变速器总成的主要零件;二是汽车系统主要零件;三是易损耗零部件;四是包括防盗系统和全车主线束在内的特殊零部件。金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法制处处长潘钢刚说,轮胎属于汽车易损耗零部件,有关轮胎的“三包”期限,还需国家质检总局另行规定,待相关规定出台后,肯定会体现在汽车售后“三包”卡凭证中。

已经公布的汽车“三包”政策明确规定: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发生争议时,消费者可以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可以依法向各级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请求调解解决,或者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等有关行政部门申诉进行处理。

有关人士提醒,消费者购买轮胎时,不妨仔细对比厂家的售后服务条款,并要求轮胎销售商注明质保期起始计算时间、注意事项等,以便发生消费纠纷时维权。

文章来源:金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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