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轮胎出口商哀声一片
当地时间6月12日,美国商务部发布了对华乘用车及轻卡车轮胎反倾销及反补贴终裁结果,认定中国输美轮胎存在倾销及补贴行为。中国近百家轮胎出口企业被列于“双反”名单上,等待7月17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6位委员就损害问题进行终裁阶段投票的结果,最终决定产品出口美国是否需要承担高额“双反”税率。
虽然最后一只靴子还没有落地,但中国轮胎出口商已是哀声一片。美方发起“双反”调查的起因是中国轮胎出口对美国国内产业产生了损害或损害威胁,而在中国企业看来,他们自己才是被损害的一方。
“分别税率”为何不能给?
据了解,本案中共有85家中国企业申请分别税率,其中25家企业被拒绝分别税率,尤其引来业内人士的不满。
在美国商务部终裁合并反倾销和反补贴保证金率后,赛轮轮胎、佳通轮胎、固铂轮胎要承担的“双反”税率分别为30.61%、51.33%、31.31%,获得分别税率的企业要承担的税率为38.79%,全国税率为107.07%,退出此次调查的山东永盛则要承担高达176.83%的税率。
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调查的应诉企业中,只有被抽样抽中的两三家企业属于强制应诉,其他企业则分为两类:获得分别税率的企业取得强制应诉企业的平均税率,被拒绝分别税率的则要承担极高的全国税率。
“美国商务部把有国有背景的中国企业一棒子打死,说我们有补贴,我们觉得很冤枉,实际上我们跟民营企业并没什么区别,真是太无奈了。”中策橡胶集团有限公司在此案中被拒绝分别税率,该公司国际贸易部经理苏永荣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忿忿不平地说。
此案损害代理律师、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徐铮在接受采访时告诉记者,根据美国商务部的规定,企业可以获得分别税率的标准是“从事实上和法律上出口行为都不受政府控制”。但事实上,近些年美国商务部针对中国国有企业非常严苛地实施此项判断标准,“只要是国有企业,基本就拿不到分别税率”。
损害还是被损害?
此案从一开始就引人注意的地方还在于,立案申请是由美国的工人公会,而不是美国轮胎生产企业提出的,这不得不让人怀疑“对美国产业的损害”是否属实。
徐铮指出,在轮胎行业内,米其林、固特异等大型跨国公司都在全球布局生产,为获得高利润,企业通常将高端产品的生产置于美国,低端产品则布局在中国、泰国等。“客观地说,资本家把部分产能转移到其他国家必定会影响部分美国工人就业,美国公会就打着这个旗号发起对中国产品的阻击。”
“2009~2012年中美轮胎特保案惩罚性关税期结束后,中国产品出口美国很快出现了一个反弹,美国工会可以说就等着这个时机抓我们的小辫子呢。”上述五矿商会负责人告诉记者。
与特保案相比,此次“双反”对中国轮胎出口企业的打击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特保持续的时间是3年,而双反税率一旦开始征收,至少会持续到5年之后的日落复审;如果日落复审结果不好,还将继续下一个、再下一个5年。”上述商会负责人称。
而徐铮表示,除了日落复审之外,每一年中国应诉企业都要面对美国进行的行政复审。“这个行政复审的麻烦程度不亚于最初的原始调查,对于企业来说也是一个沉重的负担。”
今年1月美国商务部对此案的初裁结果发布之后,中国轮胎出口美国的数量就出现了明显下滑。“如果最终按照这个税率的话,中国的轮胎基本不可能再往美国出口了。”苏永荣表示,“当然关税是向美国进口商征收,但问题是哪个进口商也不可能承受得了这么高的关税啊,那就直接不买我们的产品了嘛。”
“事实上,我们对ITC的终裁结果也不敢抱太大期望。”苏永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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