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泰轮胎受罚意味着什么
近日,上海市物价局对上海韩泰轮胎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韩泰公司”)达成并实施价格垄断协议案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罚款217.52万元。
在《汽车产业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对外公开之际,国家公布韩泰轮胎涉嫌价格垄断被罚意味着什么?汽车反垄断是否进入常态化?
为此,媒体与国家发展改革委、上海物价局、韩泰轮胎经销商、其他轮胎企业以及营销行业的专家进行了沟通。
韩泰轮胎涉嫌价格垄断
4月19日,上海物价局负责媒体的相关人士说:“根据分工,我们负责调查取证韩泰轮胎是否违反《反垄断法》,然后由国家发改委对外公布。”
随后,媒体联系了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反价格垄断处吴处长,问及韩泰轮胎涉嫌垄断调查过程。
她告诉媒体:“之前有人向上海物价局举报,韩泰轮胎涉嫌垄断。随后,上海物价局进行调查和取证,确认存在违反《反垄断法》。”
国家发改委对外公开称,经查,2012-2013年,上海韩泰公司在销售卡客车轮胎及乘用车轮胎过程中,与上海地区经销商签订了含有限定最低转售价格条款的《特约经销合同书》及《市场稳定化管理合同》,以终止合同或扣除市场规范保证金作为违反最低转售价格条款的处罚措施。
在实际经营中,为确保经销商执行合同规定的最低转售价格,上海韩泰公司向部分经销商收取了市场规范保证金,制定了包含最低批发价的指导价格表以及市场规范公函,要求经销商不得低于指导价格销售产品。
上海韩泰公司与相关经销商达成并实施“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的垄断协议,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排除、限制了市场价格竞争,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损害了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她对媒体说:“执法部门会根据举报来进行调查。由于举报是上海地区,所以上海物价局仅对上海地区的韩泰轮胎经销商进行了调查,确认存在违反行为,对正常的市场竞争起到负面影响,因此依法进行处罚。”
考虑到上海韩泰公司在调查前已主动停止部分违法行为,在调查过程中能够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提供了反垄断执法机构未掌握的部分证据,并及时退还已收取的市场规范保证金,主动减轻违法后果等情节,上海市物价局依法责令上海韩泰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上一年度相关市场销售额1%的罚款,共计217.52万元。
韩泰轮胎撞上纵向垄断“红线”
国家发改委于4月13日其官网上公布了上海市物价局依法查处上海韩泰轮胎销售有限公司价格垄断案,正值《关于汽车业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
该意见稿中明确指出:固定经销商的利润率和折扣水平,通过实施价格监测对不遵守建议价的经销商取消返利、拒绝供货或提前解除授权协议属纵向垄断协议。
吴处长对媒体说:“为了保护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垄断企业肯定会依法受到制裁,只有这样,才能让经营者主动依法经营,保护正常市场竞争秩序。”
4月13日上午,国家发改委政研室副主任、新闻发言人赵辰昕说,汽车业产业链长,规范整车、配件以及售后市场的竞争秩序,关系上游、中游、下游各类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这句话意义深远,正好与《意见稿》的纵向垄断协议的规定不谋而合。
可见,国家发改委此举就是要进一步明确企业垄断行为,为汽车厂商及经销商的相关限价行为划了“红线”。
汽车反垄断已经不仅限于汽车零部件、整车制造商,对于汽车及零部件企业在经营环节做了更具体的规定。
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汽车配件工作委员会秘书长魏同伟说:“纵向垄断影响了汽车行业正常的市场竞争以及企业健康的发展。一般情况下,《汽车业的反垄断指南》出台前后肯定会有一些汽车及零部件行业相关反垄断的处罚对外公布。”
国家决心破除纵向垄断
2014年8月,日立、电装、爱三、三菱电机、精工在内的12家日系零部件企业因在中国实施汽车零部件纵向价格垄断被罚共计16.38亿元。
之后,奔驰、宝马、奥迪、大众、东风日产等整车制造商因垄断行为被处罚的罚金总额已累计高达20.47亿元。而此次韩泰轮胎仅被罚200万。
吴处长对媒体说:“这些处罚已经结案,相关结果已公布在国家发改委网站上。”
汽车零部件反垄断如何执行到位?吴处长说:“之前的处罚案件肯定会对汽车行业其他纵向垄断行为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单一罚款能解决垄断问题吗?200多万元的违法成本是否太低?
4月20日,营销专家、深圳市新南雄石油化工有限公司OPCK运营中心总经理罗么林告诉媒体:“价格管理很重要,经销商一般不能低于一定的价格销售,否则破坏了企业利润空间,同时造成其他经销商市场的混乱。但企业不能涉嫌价格垄断,这样影响市场的公平竞争。”
北京易智永咨询有限公司研究总监王勇则认为,限制价格是一种普遍的行为,整车制造商以及其他行业也有这样的行为。对韩泰轮胎的处罚,是一种选择性执法,这比不执法要更坏,将对市场环境破坏更大。
曾在北京首创轮胎担任销售总监的熊运军则认为,韩泰轮受因价格垄断受罚,对汽车及零部件经营行业起到重要的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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