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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斌:建议给处罚设缓冲时间

日前,山东中一橡胶有限公司收到高达513万元的“天价罚单”。

其中,该公司因两次涉嫌违反“三同时”制度,被分别处以160万元罚款;因涉嫌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三次,分别被处以60万元罚款。

同时,其又因两次涉嫌违反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被处以10万元和3万元罚款。

中一橡胶负责人郭斌表示:“我们已经进行整改和上交罚款。”

他认为,目前,山东省东营市很多轮胎企业想不断升级环保设备来满足环保要求,但资金筹资较慢,建设周期长。

事实上,近两年,东营市共有20多家轮胎、橡胶企业因环保问题被处罚,企业被处罚次数普遍较多。

对此,郭斌建议,从民营企业的角度来讲,希望政府环保部门在做出重大整改处罚时,能给企业一些缓冲时间。

他说:“结合企业生产及资金状况,希望环保部门能够在不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定有效合理的整改方案。”

对此,广饶县环保局称,将结合环境保护工作实际情况,认真研究解决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提出解决制约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在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公平性的前提下,探索尝试创新工作举措,支持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向上、可持续发展。”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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