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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加强机动车出厂合格信息管理

工信部 税务总局 机动车

据工信部产业司12月11日消息,工信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完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信息管理系统、加强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和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将机动车合格证信息管理系统与车辆购置税征缴数据系统相挂钩,对提升车辆的出厂合格证信息管理水平,加强车辆产品生产一致性的监管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通知》要求,机动车生产企业(包括国内和进口机动车生产企业)从2013年4月1日起使用新版“合格证信息管理系统”,增加填报、上传车辆配置信息等内容。

在车辆购置税收管理方面,《通知》要求,各地税务机关自2013年7月1日起, 2013年4月1日(含)之后生产的国产机动车(或报关的进口机动车),依据机动车生产企业上传的车辆配置信息,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减免税等相关业务。无车辆配置信息的不予办理。

两部委表示,将定期对机动车生产企业上传的车辆配置信息进行核查,对未按要求填报或上传信息的企业,国税机关将依据税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工信部按照行政许可法及车辆准入管理的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对其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直至撤销产品或企业准入许可等处理。

业内人士称,该《通知》的发布和实施,有利于加强车辆出厂合格证管理和车辆产品生产一致性管理,提高车辆购置税征管效率和优化纳税服务,对促进汽车行业规范管理起到积极作用。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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