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印发废旧轮胎利用行业管理办法
2013/4/3 0:00:00字号:大 中 小
工信部 轮胎 行业 准入
2013年4月2日,工信部以2013年第86号公告形式印发了《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这是工信部为落实《轮胎翻新行业准入条件》和《废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文件,规范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发展,提高废旧轮胎综合利用水平,特意组织制定的暂行办法。
在公告中,工信部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将当地符合《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企业申请材料和审核意见,于每年3月31日或9月30日前进行上报。
文章来源:工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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