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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处罚多少合适?新规发布

近日,生态环境部对外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

这个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了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行为。

罚多少谁说了算

一家企业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依法除了责令改正、限制生产、停产整治,还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

10万元-100万元,罚款多少谁说了算?法律赋予的自由裁量权,交到执法者手中,如何确保公正?

生态环境部执法局副局长夏祖义表示,不少公众对环境执法自由裁量有误解,但自由裁量其实一直有自己的制度笼子。

他说:“面对现场执法,企业说两句好话,甚至塞几包烟、送几瓶酒,处罚就会轻一点。如果顶几句嘴,惹怒了执法人员,处罚就会成倍增加。这样的情况十几年前可能有,但在制度约束下,出现的可能性极低。”

2009年,原环境保护部印发系列文件,地方相继制定地区性的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则和基准,极大避免了处罚的随意性和不规范性。

随着《环境保护法》修订以来,生态环境执法手段更加丰富,处罚种类增多,罚款处罚数额大幅提高,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随之扩大。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李艳芳称,罚款额度上下限相差10倍,选择使用单一手段还是复合手段,自由裁量的权力更大了。

据介绍,此次发布的指导意见,可以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降低执法过程的随意性。

南京的基准及计算方法已经应用十多年。

“五种四类违法行为对应各种裁量因子、参考系数,就有上千种不同的处罚方式、金额组合,执法人员对照裁量因子选定,怎么处罚、罚多少钱交给系统就可以了。”

南京市生态环境局政策法规处处长石勇说,执法系统应用后,替企业说情的人也大大减少了。

确保企业被公平对待

据悉,一些地方的“执法风暴”中,发现违法动不动就顶格处罚,让有些企业感到不公平。

今年两会,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在谈到规范环境行政执法行为时,特别强调了对自由裁量权的规范和监督。

“对企业来说,就害怕不公平处罚。”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灿发说。

在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李艳芳看来,指导意见中的配套制度,颇具亮点。

“比如查处分离制度,将执法的调查、审核、决定、执行等职能相对分离,有效减少了权力寻租的机会。”

再比如,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是希望通过法治审核,给被处罚方自我辩解的权利和机会。

地方的实践也表明,系统应用下,企业对受到的处罚心服口服。

据石勇介绍,十年来,南京市级执法运用新系统自由裁量案件,共有3000多件。截至目前,没有一起因为处罚不当,引起企业争议。

(本文有删节,内容来自人民网、生态环境部)

文章来源:轮胎世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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