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汽车轮胎质保缩水被投诉
“新车使用100余天,车轮胎就起鼓,然而,到4S去更换时,以人为和过了3个月质保为不由拒绝免费更换,不是3年质保,怎么会成了3个月?”近日,南昌市民何先生向记者反映。记者调查发现,轮胎厂商称3年质保,但随长安汽车销售时,却缩短为3个月。
投诉
新车使用100余天轮胎起鼓 4S店第一次以人为为由拒绝免费更换
何先生向记者称,今年5月初,其在南昌市洪都中大道长安汽车销售部买了一辆悦翔V5小车,当时销售人员只告诉他车辆保修期为3年或60000公里,其在购车合同及保险单上签过字后,高高兴兴提车走人。
然而,今年8月23日,何先生发现自己小车前右侧轮胎起鼓了,当日,他将车开到长安汽车4S店,本以为在保修期内能免费更换,然而,4S店称汽车过坑或撞到路基导致轮胎子母线断裂,属人为不以更换。
“随后,我将车开到朋友的维修店,朋友帮看说即使是过坑或撞到路基,轮胎也肯定有质量问题。”何先生觉得有理,车在路上跑哪有不过坑或小磕小碰的。“再说自己的新车,谁能不爱护,过坑什么的也会小心。”
第二次4S店称已经过了轮胎3个月质保期限 仍拒绝免费更换
25日,何先生再次来到长安汽车销售部,然而,这次4S店以何先生过了轮胎质量保修期为由,再次拒绝为其免费更换。
“不是3年吗?怎么变成3个月?”何先生感到十分纳闷。随后,何先生通过向4S店了解才知道,原来轮胎属易损耗品,所以只能保3个月。
“那为什么买车的时候销售人员不跟我说,他们也没有给我看过三包凭证,现在车出问题了,就说过了质保期。这不是隐瞒与欺骗我们消费者。”何先生非愤地说到。
调查
4S店称这是长安汽车厂的规定 只能按规定办
针对何先生反映的情况,26日,记者来到洪都中大道长安汽车销售部。长安汽车4S维修店一史姓人员告诉记者,长安汽车轮胎只保3个月,这是厂家规定,在汽车使用手册中有注明。但其翻阅了许久也没有找到。
随后,4S维修店另一李姓工作人员找来一张长安家用汽车产品三包凭证,并称每辆车都配有。记者在这张凭证里面看到,注轮胎属易损耗零部件,质量保证期为3个月或5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
但何先生称为什么他的车没有,也没人告诉他。李姓工作人员表示他不清楚需要问销售。同时,李姓工作人员对于不能为何先生免费更换也无能为力。“因为这是汽车厂家的规定,我们只能按规定办,如果厂家不是这么规定,我们肯定帮他换,这样对车主也好,我们维修又能做生意。”
轮胎生产厂家称轮胎质保3年 随车销售却被缩至3个月
新三包法对轮胎质保是如何规定的?为此,记者查阅国家汽车新三包对轮胎等易耗品规定了解到,家用汽车“三包”规定第十八条明确指出,家用汽车产品的易损耗零部件在其质量保证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生产者明示的易损耗零部件的种类范围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定,具体要求由国家质检总局另行规定。
那么,对于长安汽车使用的好运牌轮胎的生产厂家是如何规定的?对此,记者联系了好运轮胎生产厂家。据一接电话的销售人员称,他们厂所生产的好运牌轮胎质保期为三年。但随车销售的轮胎,汽车生产商会重新定汽车轮胎的质保期。
如此看来,好运牌轮胎从轮胎生产厂家3年的质保期,转手到长安汽车销售缩水至3个月。
结果
工商表示将就赔偿问题组织双方进行协商
对于长安汽车4S给出的答复,记者与何先生来到南昌市青山湖工商局四交分局。该局副局长涂怀贵认为,质保期存在差异可能是由于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一些不规范操作所引起的,只能归究为商业道德问题。
而国家商务部对轮胎的理赔期规定为:“理赔期限按轮胎胎侧生产日期计算三年内,或经销企业将(指终端零售商)商品售出一年内为理赔有效期限。”同时规定,国家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
涂怀贵表示:“对此,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市场监察力度,规范经营操作,净化经营环境。”同时,就赔偿问题,工商部门表示将组织双方进一步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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