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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车购买不足10天 轮胎出问题

近日,浙江省长兴县市场监管局调解一起因新车轮胎质量问题引起的消费纠纷。

“刚买的新车轮胎有问题,4S店不给我保修,我要投诉他们!”前不久,长兴县雉城镇消费者陈先生怒气冲冲地来到县市场监管局投诉。

他说:“我是去年12月29日购买的车子,到今年1月7日就发现轮胎存在严重问题,两个后轮胎都有老化磨损的痕迹,多处地方连轮胎凹线都平了,4S店为什么不给我换轮胎?”

执法人员迅速受理投诉并进行了调查。经查,陈先生的新车在使用过程中,存在轮胎噪声大、轮胎胎面不齐、行驶过程中有抖动等问题。

4S店将该问题向上一级销售公司反映之后,经鉴定为外部原因引起,因此拒赔。4S店依据公司鉴定结论直接将责任归咎于消费者的态度让陈先生非常不满。

为什么轮胎出厂没有质量问题,但又会有如此明显的轮胎问题呢?消费者在购买新车之后也不可能在短短几天之内将轮胎磨损或者腐蚀成这个状态。

执法人员在调解过程中也陷入疑惑。

“该轮胎批次是2015年第19周,车辆生产日期是2015年6月份,消费者是12月29日购买的车辆……”

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通过对有关车辆资料信息进行认真的研究后终于找到了一点头绪,然后向4S店售后经理提出问题:“车辆在销售出库前,你们是在哪里保存的?”

“停放在一个大型露天停车场。”售后经理答复。

“作为一辆出厂6个月的车,一直停放在露天停车场,经过夏天高温暴晒以及风雨的侵蚀,是否可能导致轮胎老化呢?两个后轮的对称性磨损处,可能是车辆在这6个月的库存过程中,两后轮胎接触地势较低地面长时间积水而受侵蚀老化,两个前轮处于地势较高处且未被光线直射从而未出现老化侵蚀问题。”

经过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这么一分析,4S店工作人员当即也表示,的确不排除这种可能,并且主动提出为消费者更换轮胎。

随后,相关投诉得到处理。

执法人员提醒,在购车过程中应尽可能确认车况,了解车辆信息。

如购买出厂期3个月以上的车辆,应对轮胎、电瓶、雨刮器、刹车片等易损零部件进行重点检查。

尤其是轮胎等部件,因轮胎公司的保修期一般是从出厂之日起算,比如2014年12月出厂的轮胎,2015年1月组装在新车上出厂,那么轮胎公司往往默认是从2014年12月开始算,对于库存时间较长的车辆,如出现非质量原因导致的问题,轮胎公司是拒赔的。

文章来源:中国工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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