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一号轮胎让车主“获利”数百万
不久前,浙江省杭州市奔驰4S店连续发生两起事件。
两个事件,都是全尺寸进口奔驰新车的轮胎,与报关单不相符。
据悉,较早的一起提起了法律诉讼。
目前,一审法院判决,支持消费者诉讼请求,要求4S店车款退一赔三。
2016年3月,小张在杭州某奔驰4S店购买了一辆全进口奔驰CLS320,裸车价接近70万元。
因轮胎规格与报关单标注不同,这辆车无法在车管所上牌。
小张怀疑4S店动过手脚。
一开始,这辆车的销售顾问称,轮胎规格不匹配的问题,由车辆新老款交替引起。
随后,该4S店做出正面回应。
他们表示,这辆车在运输到4S店的途中,四个轮毂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擦伤,他们就进行了更换。
由于店里没有同等规格的轮胎,其就临时被换成了18寸。
到了销售环节,这辆车的轮胎没有及时换成原有规格,导致了这个情况。
这家4S店提出,由厂家重新发货并进行适当赔偿。
小张没有同意,直接向杭州滨江法院提起了诉讼。
日前经过开庭审理,一审法院已经做出判决,认定该车卖给小张之前,更换过轮毂及轮胎,情况没有向消费者告知,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另外,法院认为,4S店作为专业的汽车销售商,应该足够了解店内每一辆车的具体情况。
轮毂及轮胎作为车辆重要且明显的组成部分,瑕疵表现明显,可见4S店存在严重的主观过错,主观故意明显,构成销售欺诈。
该法院判定,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支持退一赔三的诉讼请求,也就是退还购车款65.8万元,另外再赔偿三倍购车款197.4万元。
判决结果出来后,这家奔驰4S店提起了上诉。
(本文为轮胎世界网原创作品,图片来源于浙江电视台)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轮胎世界网”的文字、图片和视频作品,版权均属轮胎世界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书面授权的,在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轮胎世界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有关版权事宜请联系:13071111139 邮箱:fenglh@tireworld.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