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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胎加工厂事故致工人六级伤残

近日,河北地方法院披露了一起工伤赔偿纠纷案。

轮胎世界网了解到,被告是当地一家废旧轮胎加工厂。

2019年,该工厂雇佣了一名工人,但并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工作4天后,这名工人在破碎轮胎时,右手被卷入破碎机绞伤。

事故造成他六级伤残,住院期间总共花费6.7万元。

2020年,这名工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一次性赔偿48万余元。

经查,被诉的轮胎加工厂未在工商机关登记,无法做出仲裁。

上诉法院后,法院审理认为,劳务双方在客观上已形成用工关系。

无论这家工厂及用工行为是否合法,工厂管理者都需负有赔偿责任。

一审判决,工厂负责人向原告支付一次性赔偿金,共计441460元。

据了解,庭审过程中,相关负责人曾当庭否认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

(本文由轮胎世界网整理,资料来源于河北工人报)

文章来源:轮胎世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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