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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半钢胎“双反”三复审结果发布

4月17日,美国对华乘用车及轻卡车轮胎“双反”(反倾销、反补贴),第三次年度行政复审终裁结果对外发布。

在反倾销方面,唯一的强制应诉企业,是山东新大陆橡胶科技有限公司,此次获得零税率。

所有其他参与此次复审,并获得分别税率的轮胎企业,适用新大陆公司的零税率。

公告显示,这些企业共计18家。

在反补贴方面,强制应诉企业有两家,分别为江苏昆山固铂轮胎公司和山东龙跃橡胶有限公司,税率分别为17.15%和27%。

其他参加反补贴复审的非强制应诉企业,适用税率为这两家企业的平均税率,即20.05%。

此次,共计25家企业获得平均税率。

据介绍,在终裁结果发布一周内,美国商务部将指令美国海关,结清相应调查期内销售轮胎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

同时,他们会按照新结果,更新各企业将来对美出货时适用的“双反”保证金率。

美国商务部裁决各企业税率情况详见附表。

乘用及轻卡胎反倾销终裁税率表

乘用及轻卡胎反补贴终裁税率表

(本文由轮胎世界网整理,内容来自中国橡胶杂志)

文章来源:轮胎世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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