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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亚经济委员会对华轮胎立案调查

4月1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发布公告,对原产自中国的载重轮胎,启动反倾销期中复审立案调查。

其目的,是审查是否需要调整现行反倾销税。

涉案产品的欧亚经济联盟税号,为4011201000和4011209000。

据轮胎世界网了解,2014年9月1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对原产自中国的载重轮胎,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

2015年11月,欧亚经济委员会决定,对进口自中国的载重轮胎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14.79%-35.35%不等。

2020年11月,经过日落复审,欧亚经济委员会将反倾销措施期限,延长至2021年8月。

2021年7月,欧亚经济委员会维持中国载重轮胎的反倾销税不变,有效期至2026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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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轮胎世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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