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中国汽车金融业发展报告
汽车金融分为广义汽车金融和狭义汽车金融。广义汽车金融主要指围绕汽车生产、供应、销售、消费和售后五大环节而展开的综合性的金融支持服务。包括:资金筹集、信贷运用、抵押贴现、证券发行和交易以及相关保险、投资活动。它是汽车业与金融业相互渗透的结果。狭义的汽车金融重点指围绕汽车的个人消费信贷或者其他汽车消费信用而发生的、靠汽车抵押或者个人信用而获得金融支持,是以个人汽车消费信贷为主要内容的资金或者经济活动。主要有商业银行消费信贷、汽车金融贷款,厂家分期促销(免息)、信用卡分期等形式。该报告所指的汽车金融是指汽车流通密切相关的消费信贷和保险。
发展历程跌宕起伏
我国最初的汽车金融服务是上世纪90年代前后,由汽车制造商向用户提供汽车消费分期付款开始的。1998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促进消费信贷发展的文件,促进了这一时期汽车消费信贷实现平均200%的“井喷”式增长。
受汽车降价、征信体系不健全等影响,2003年下半年开始,汽车消费信贷发展进入调整阶段。2008年1月,新的《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施行,对我国汽车金融公司的准入条件、业务范围和风险管理等做出较大修改和调整。新《办法》增加了汽车融资租赁业务,从而形成汽车金融公司的三大核心业务:零售贷款、批发贷款和融资租赁,并允许汽车金融公司发行金融债券,进入同业拆借市场,为汽车金融发展提供了宽松的环境。
我国汽车保险业务起步于上世纪50年代,随着汽车产业的发展,在经历了缓慢的起步、迅速增长和调整阶段后,目前,汽车保险业已经入稳步发展时期。
经营主体多元化 融资渠道有限
截至2012年底,我国共成立汽车金融公司16家,其中,外商独资汽车金融公司6家,中外合资汽车金融公司6家,中资汽车金融公司4家,加上既有的商业银行、财务公司,形成了多元竞争格局。2011年,银行提供的汽车消费贷款余额所占汽车消费信贷规模为900亿元,占汽车消费信贷总规模的34.6%。汽车金融公司成立后,各汽车集团财务公司在汽车消费信贷市场份额减少,逐渐回归其集团内的转账、担保等核心业务。
目前,我国汽车金融公司融资主要依靠股东存款转让、同行拆借、汽车信贷转让和银行借款,其中,向银行贷款是最主要的融资渠道。股东存款转让方式可操作性强,但金额有限;同行拆借方式主要解决短期资金问题,难以长期运作;汽车信贷转让基本不具备可操作性;银行贷款的再贷款利差空间很小,获利能力受限。我国虽已经允许汽车金融公司发行金融债券,但我国的债券市场以国债为主,金融债券和公司债券市场比较小,而且审批比较严格,至今发行金融债券的汽车金融公司仍很少。目前有限的融资渠道无法满足汽车金融市场日益增长的贷款需求。
在汽车保险方面,我国主要是本土财政公司从事汽车保险行业。人保、平安财产保险、太平洋保险三家企业机动车辆保险收入达到2405亿元人民币,占机动车辆保险行业总收入(3500亿元)的68.7%。
信贷规模增长迅猛
2011年,汽车消费信贷额达到2600亿元(含汽车金融公司汽车贷款、商业银行汽车贷款和信用卡分期付款购车),比2001年的436亿元增长了近5倍。汽车消费信贷在车市的渗透率不断提高,从2005年的5%提高到了2011年的14%,发展形势良好。
随着我国汽车产业及汽车金融的快速发展,我国汽车保险也迎来了快速增长期,各项指标呈现良好增长势头:机动车保险收入由2002年的472亿元人民币增长至2011年的3505亿元人民币,增长6.4倍;汽车保险在财产险中的占比也稳步提升,由2002年的60.6%增长至2011年的73.3%;汽车保险赔付率持续下降,2002年为57.4%,2011年则降低至48.9%。
总体上看,我国“量入为出”的传统消费观念根深蒂固,对汽车金融的发展有明显的束缚作用。特别是社会保障体系改革尚未完成,消费者为养老、医疗、购房、子女教育等积累了大量的预防性储蓄,导致消费信贷需求不足,全额付款仍然是我国汽车消费的主要方式。
目前,汽车金融公司规模较小,其产品覆盖的消费群体较小,大部分汽车消费信贷业务仍由银行开展。但目前银行的汽车金融服务产品比较单一,主要业务仍是新车消费信贷,在汽车售后服务、二手车以及汽车租赁领域基本处于空白,汽车金融产品急需丰富。我国汽车保险行业制度体系仍不健全,市场监管能力,有待规范发展。
(此报告根据“2013中国汽车金融行业发展报告”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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