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特别关注 > 正文

环保税将开征 企业再添“紧箍咒”

12月12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环境保护税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目前,全国大部分省份人大常委会,已相继审议通过本地区环保税方案。

环保税法规定,应税大气污染物的税额幅度为每污染当量1.2元至12元,水污染物的税额幅度为每污染当量1.4元至14元。

具体适用税额的确定和调整,可由各地人大常委会在法定税额幅度内决定。

据轮胎世界网了解,轮胎制造及上下游企业污染物排放较多,对环保税征收十分敏感。

以下为各省环保税征收额度情况。

京津冀山东税额高

京津冀和周边省份,普遍确定了较高的具体适用税额。

北京市应税大气污染物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2元,应税水污染物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4元,均按上限执行。

河北省的税额分为3档,分别按最低标准的8倍、5倍和4倍执行。

最高一档税额为:应税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量9.6元,应税水污染物每污染当量11.2元。

其他污染物实行全省统一标准,按环保税法规定最低税额的4倍执行。

除北京市、河北省税额较高之外,山东省也将执行较高的大气污染物税额,但将对不同种类的大气污染物区别对待。

根据该省确定的方案,应税大气污染物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税额为每污染当量6元,其他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量1.2元。

其他省份中等偏低

辽宁、吉林、安徽、福建、江西、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等省份,根据最低限额征收,即每污染当量分别为1.2元和1.4元。

浙江、湖北、湖南、广东、广西、贵州、云南等省(自治区)制定的税额,均略高于最低税额。

其中,云南规定,2018年1月至12月,环保税税额为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量1.2元,水污染物每污染当量1.4元;从2019年1月起,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量2.8元,水污染物每污染当量3.5元。

江苏、海南和四川确定的税额适中。

其中,江苏规定,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征收税额分别是每污染当量4.8元和5.6元。四川为3.9元和2.8元。

开征环保税向企业释放出明确信号: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对此,相关企业不仅密切关注,而且已经开始积极采取减排措施,着力降低税收成本。

山东某公司董事长称,环保税开征对排污企业又多了一道“紧箍咒”,然而,这也能倒逼企业转型升级。

(本文由轮胎世界网整理,多数内容来自人民日报海外版)

文章来源:轮胎世界网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轮胎世界网”的文字、图片和视频作品,版权均属轮胎世界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书面授权的,在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轮胎世界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有关版权事宜请联系:13071111139 邮箱:fenglh@tireworld.com.cn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