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分类管理重点排污单位
2017/12/2 16:34:16编辑:刘宁字号:大 中 小
日前,环境保护部印发《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
按照受污染的环境要素,环保部把排污名录分为五大类。
其中包括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声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以及其他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同一家单位,因排污种类不同,可以同时属于不同类别重点排污单位。
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单位,应明确所属类别和主要污染物指标。
永久性停产和关闭的排污单位,不再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此外,化工行业成为废水、废气、土壤污染重点监管行业。
轮胎世界网了解到,此前,已有大量轮胎、橡胶企业被纳入重点排污名录。
此次对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实行分类管理,意味着环保监管更加细化。
有业内人士认为,这对轮胎产业无疑又是一次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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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轮胎世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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