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督察组实现多个“首次”突破
截止至7月15日,第二轮首批8个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全部完成进驻。
这些小组的督察对象,分别为上海、福建、海南、重庆、甘肃、青海6个省(市),以及中国五矿、中国化工两家央企。
截至15日20时,8个督察组共受理群众举报809件,经梳理合并重复举报后,向被督察对象转办569件。
新规发布后首轮督察
据悉,此轮督察,是今年6月《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工作规定》发布后,开展的首轮督察。
上述工作规定要求,督察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
其中,组长由现职,或者近期退出岗位的省部级领导担任,副组长由生态环境部现职部领导担任。
根据生态环境部公布的分组情况,组长由朱之鑫、黄龙云、蒋巨峰、张宝顺、焦焕成、杨松、李家祥、马中平担任。
副组长,由生态环境部副部长黄润秋、翟青、赵英民、刘华担任。
上述8名组长,均为正部级官员,他们都参加过首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
7月10日-15日,8个生态环保督察组,相继召开工作动员会。
首提“十二字”方针
此次督察前夕,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发表的署名文章,提到“十二字”要求。
这个要求,是“坚定、聚焦、精准、双查、引导、规范”。
其中,“坚定”,就是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动真碰硬,不解决问题绝不松手;
“精准”,就是把问题查实查透查准查深,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
“双查”,就是既要查生态环境违法违规问题,又要查违规决策和监管不力问题,既要查不作为和慢作为,也要查乱作为和滥作为。
此“十二字”要求,是首次提出。
首次纳入央企
6月发布的督察工作规定还指出,此次的督察对象中包括中央企业。
7月10日和7月13日,第七督察组和第八督察组分别完成对上述两家央企的督察进驻。
据介绍,将央企纳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的呼声,由来已久。
有评论指出,这些化工等资源型央企,都不同程度存在环境污染问题,有的污染场面触目惊心。
此次督察组把央企纳入督察对象,体现了督察不留死角的决心。
一位环保局长认为,长期以来,有的央企成为排放大户,有排放就有污染。
再加上地方政府对央企经常抱着“不敢管”,或者放之任之的心态,导致一些央企成为环保监管灰色之地。
据介绍,此次两位进驻央企的督察组组长,在首轮督察时,曾揭开震惊全国的祁连山和秦岭问题。
首次提出“容错机制
资料显示,从督察准备到启动再到进驻这段时间,多个涉及督察的文件密集发布。
7月8日,生态环境部专门致函此次被督察的省(市)、央企,提出可以实行“容错机制”。
这是在督察行动中,生态环境部首次历史性地提出这一机制,旨在鼓励有关干部担当作为。
生态环境部副部长翟青说,相比首轮督察,这轮督察的重点,是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并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禁止“一刀切”,也在此次督察中予以重申。
此外,7月5日,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督察明确要求,现场督察一律轻车简从。
7月8日,生态环境部再发文,强调此次督察要求。
强调的内容,包括如严禁迎来送往、层层陪同,以及禁止乱问责、滥问责等。
(本文由轮胎世界网整理,内容来自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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