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院打出组合拳保驾民营企业
近两年来,山东部分轮胎企业陷入担保漩涡,一大批知名厂家因资金链断裂,被逼破产重整。
以东营市为例,作为当地经济支柱产业之一的民营轮胎产业,正在面临大调整。
近日,山东省法院系统发布文章,“练好‘硬功夫’,提高‘软实力’,山东法院打出一系列组合拳”。
文章指出,山东全省法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在审判、执行各环节,刑事、民事、行政各领域,打出一系列组合拳,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让民企提高司法获得感。
规范抽贷、断贷行为
据介绍,山东高院制定出《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并向民营企业家代表征求意见建议。
融资难、融资贵,是民营企业反映最多、最头疼的问题。
针对这一问题,《十条》从四个方面作出规定,依法规范金融机构抽贷,鼓励发挥民间金融的补充作用,保护企业之间的临时性资金拆借行为,限制高利贷、套路贷等不合理高息行为。
济南某公司总经理称,规范金融机构的抽贷、断贷行为,给民营企业家吃了一颗“定心丸”。
“新官不理旧账”怎么办?
据介绍,山东法院在案件审理中发现,当前,行政机关因行政行为违法或撤销给企业造成损失的现象,时有发生。
“特别是在招商引资领域,有的‘新官不理旧账’,单方变更、解除或者不履行招商引资时的行政协议。”
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受到公权力侵害时,及时有效的司法救济必不可少。
山东高院行政审判庭庭长黄明春表示:“人民法院要通过责令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措施,充分保护企业的正当诉求,避免违法‘零成本’现象。”
执行要力度也要“温度”
文章指出,每一笔债权的实现,都可能使一家企业起死回生。
山东法院一方面加大涉民营企业债权案件执行力度,对恶意逃废债务的被执行人,用足用好强制措施,千方百计兑现胜诉企业合法权益;
另一方面,对无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违法情形的企业经营者,充分考虑其信用情况和偿债能力,采取“蓄水养鱼”的策略,促进问题解决。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甲天表示,全省法院要更加严格、审慎地使用强制措施,切实保护企业和企业家的人身权、财产权和人格权,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本文由轮胎世界网整理,部分内容来自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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