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亚洲轮胎征收反倾销税
12月30日,美国商务部发表声明称,决定对来自亚洲4个地区的进口轮胎,征收反倾销税。
此次征税,涉及从韩国、中国台湾、泰国,以及越南进口的乘用车和轻型卡车轮胎。
据透露,来自不同地区的轮胎厂商,被征收的税率各不相同。
其中,韩国轮胎企业的普遍税率为27.81%。
韩泰轮胎的税率为38.07%;耐克森轮胎的税率为14.14%。
泰国其他所有轮胎企业的普遍税率,为16.66%。
玲珑泰国公司的税率为22.21%;住友橡胶(泰国)公司的税率为13.25%;
越南的轮胎厂商,普遍税率为22.30%,但有些企业没有列入其中。
赛轮、建大、普利司通、锦湖和优科豪马在越南的子公司等,税率为零。
台湾地区轮胎企业的普遍税率为88.82%。
正新橡胶的税率为52.42%;南港橡胶的税率为98.44%。
据悉,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已开始按初步税额收税。
有关该案的最终裁决,将于2021年5月14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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