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角轮胎发审会上被问了啥
在1月6日召开的今年首场主板发审委会议中,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宏泰电器”)、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三角轮胎”)、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华文轩”)三家拟IPO公司同时过会。
“从发审委询问的主要问题来看,监管层对拟IPO公司的信息披露继续保持高要求,细致到针对某位新聘外籍总经理的未来薪酬计划,以及某位退休返聘的独董是否符合规定等。”有投行人士对媒体表示。
在上述三公司中,三角轮胎共被发审委询问了七个问题,是三家上会公司中问题最多的。
证监会要求三角轮胎补充披露的内容包括:劳务派遣员工的规范性、老厂区搬迁补偿对业绩的影响、境外贸易裁决和反倾销调查对出口业务的影响、关联方作为重要外销经销商引发的公允性问题、新聘任的外籍总经理的未来薪酬计划,还有子公司与大股东之间资产转让及回购的作价问题等。
关于高管薪酬问题,证监会提出:“2015年4月2日董事会批准,公司聘请总经理皮埃尔·柯华德(Pierre E.Cohade)的年薪为税前360万元,同时有每年不超过620万元的激励薪酬并在三年期满后滚动考核兑现。请三角轮胎的代表说明滚动考核兑现的具体操作方式,三年期满后如何考虑,2015年度是否进行支付。”
媒体注意到,在该公司2015年6月发布的预披露更新文件中,对这位新聘高管的薪酬计划及具体操作方式并未提及。
而关于同一资产的关联转让及回购定价问题,证监会提出:“在2011年6月发行人大股东三角集团将持有的华达公司全部80%股权转让给三角轮胎前,华达公司将翻新胎业务剥离至三角集团。2013年8月,华达公司又向三角集团收购了翻新胎业务相关资产。请三角轮胎的代表说明上述资产转让又回购过程中的作价问题履行的程序。”
此前,三角轮胎的预披露更新文件显示,2013年8月,华达公司向三角集团购买翻新胎业务相关资产(固定资产及存货),自此三角轮胎及华达公司不再向三角集团提供翻新胎用料,与三角集团之间不再发生此类关联交易。
而此次收购三角集团翻新胎业务资产的时候,后者依据评估协商确定的作价为467.01万元,不过并未披露具体的资产评估值是多少。
“这些问题基本都是属于信息披露是否充分的问题,而发审委对于信息披露的严格要求会是一种长期趋势。”上述投行人士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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