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工集团旗下企业多次违规
不久前,第二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
在此次督察中,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被列为第一批督察对象。
此前,有分析称,这可能跟他们之前被督察组点名有关。
7月15日,中国环境报总结了这家大型化工企业及下属公司,在近几年内发生的环保违法事实。
多家企业严重违规
据介绍,中国化工下属企业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情况,时有发生。
2018年11月,河北盛华化工有限公司发生重大爆燃事故,导致20余人死亡。
当时,该公司的氯乙烯气柜发生泄漏,并扩散到厂区外公路上,遇明火发生爆燃。
2016年,黑龙江化工集团因先后20次拒绝执行相关环保处罚,被强制执行。
据悉,这家公司在两年内,被齐齐哈尔市环保局处罚30次。
2015年6月,原环境保护部发布通知称,对减排存在问题的企业予以处罚。
其中,中国化工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建设项目,被暂停环评审批。
据透露,该公司的重点项目,未按要求在2014年底前投运,并达到规定的脱硫效率。
且下属企业的脱硫脱硝设施,建设普遍滞后,超标排放问题突出。
2015年3月,济南长城炼油厂、蓝星石油济南分公司,因污染问题被该市环保局曝光。
当地环保局勒令这两家企业限产,并分别罚款80万元和90万元。
政府包庇昌邑石化
今年5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山东省委、省政府反馈意见时,提到中国化工旗下一家公司的严重违法事实。
这家企业为山东昌邑石化有限公司,主营汽油、柴油、液化气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据督察组透露,2018年8月,督察组调研发现,该公司涉嫌违法生产销售国Ⅳ普通柴油。
对此,他们先后多次到昌邑石化进行现场调查。
其间,昌邑石化一直拒绝配合调查,甚至提供临时编写的虚假材料。
同时,潍坊市政府在未调度企业生产记录等关键证据的情况下,即作出上述违法事实不存在的结论。
在督察组的再次督导下,相关部门才加大查处力度。
最终,该公司违规销售国Ⅳ普通柴油的违法行为,被查获。
据不完全统计,2018年,昌邑石化以燃料油名义销售国Ⅳ普通柴油,多达4万多吨。
(本文由轮胎世界网整理,内容来自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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