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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胶减税或标志性意义更大

天然胶 标志性意义

日前,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审议,并报国务院批准,自2013年1月1日起,国内将对进出口关税进行部分调整。其中,天然橡胶进口关税建议暂定税率:乳胶为10%或720元/吨,两者从低;烟胶片和技术分类天然橡胶为20%或1200元/吨,两者从低。

以天然橡胶为主要原材料的下游企业,是否会因此受益?

对下游企业影响甚微

“此番减税对于轮胎企业影响很小。”国内某大型轮胎企业橡胶采购人员透露,轮胎企业大多使用复合胶,因为复合胶的关税为零,相比之下,进口标胶的价格还是比较高的。

所谓复合胶是指天然胶含量在95%-99.5%,并添加少量硬脂酸、丁苯橡胶、顺丁橡胶、异戊橡胶、氧化锌、炭黑或塑解剂,经混炼复合而成的橡胶。

根据2009年财政部公布的关税实施方案,国内对东盟各国复合橡胶的协定关税进行不同幅度的调低。其中,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柬埔寨、老挝、缅甸的协定税率,由5%降至0%,越南维持在5

文章来源:轮胎世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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