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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再度抬高轮胎贸易技术壁垒

新法规从多个方面进行修改升级,对中国轮胎出口欧盟形成新的限制。

今年5月1日,欧盟轮胎标签法新法规(EU)No 2020/740正式实施,并取代原来的(EU)No 1222/2009。

轮胎世界网了解到,新法规从多个方面进行修改升级,对中国轮胎出口欧盟形成新的限制。

新法规抬高技术壁垒

欧盟开始强制实施轮胎标签法,始于2012年。

该法对轮胎的多项性能进行等级划分,包含滚动阻力、湿地抓地力和噪声。

标签法实施后,各大轮胎企业为了提升品牌竞争力,纷纷投入财力、人力、物力,提高轮胎的标签等级,以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

今年5月实施的新标签法,更新轮胎性能的分级标准,增加雪地、冰地抓地力性能标识及要求,还更新了轮胎标签的样式。

新标签样式

与此同时,新标签法要求,所有投放市场的轮胎,必须在欧盟产品数据库(EPREL)进行登记。

同时,在轮胎标签上增加二维码,以便消费者可以扫码获取轮胎相关性能参数。

在性能标准方面,新法规对燃油效率和湿地抓地力等级,根据性能参数重新划分。

等级数量由A-G七个等级,变更为A-E五个等级。

其中,A、B、C三个等级参数要求维持不变;D、E等级性能参数,进行上调。

某知名轮胎企业技术专家介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