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力轮胎打输专利诉讼案
据外媒报道,日前,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判决,普利司通株式会社打赢对万力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的专利诉讼案。
判决书显示,万力轮胎需要停止制造和销售相关轮胎,销毁模具,并支付侵权损害赔偿8.8万美元(约人民币60万元)。
据悉,2015年10月,普利司通向法院提起诉讼称,万力轮胎的产品,使用了他们拥有专利权的胎面花纹。
为了保护跨国公司的知识产权,中国政府在2014年开设知识产权法院。目前,中国共有3家这样的法院,分别位于北京、上海和广州。
据轮胎世界网了解,一直以来,普利司通与中国轮胎公司因为知识产权频繁产生纠纷。
2011年9月,普利司通在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建新橡胶(福建)有限公司和福建省晋江市英山橡胶工业有限公司。
普利司通认为,这两家公司用于生产销售的预硫化胎面,使用了他们持有产品外观设计专利的卡客车轮胎胎面花纹。
2014年10月,普利司通在这起案件中胜诉。
除此之外,普利司通还将北京永兴基业轮胎有限公司和盛泰集团有限公司诉至法院。
2014年,普利司通在市场上发现大量由盛泰集团制造、销售和许诺销售,由永兴基业销售和许诺销售的轮胎产品,胎面花纹型号为A399。
该公司认为,这些产品侵犯了其外观设计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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