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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轮胎遭环保处罚10万元

日前,轮胎世界网从相关渠道了解到,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被贵州省贵阳市环境保护局罚款十万元。

据悉,2017年5月,该市环境监察支队和环境监测中心站对贵州轮胎的厂界废气进行监测。

监测报告显示,其废气中非甲烷总烃为4.19mg/㎥,超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规定的4.0mg/㎥标准限值。

随后,这家轮胎生产企业提交陈述申辩材料,称超标数据是由周边环境干扰所致。

贵阳市环保局在2017年第九次案件审查会议上,认定该企业非甲烷总烃超标排放的违法事实,但对违法情节中超标的倍数进行细化分等次计算。

非甲烷总烃通常是指除甲烷以外的所有可挥发的碳氢化合物。

据了解,如果其在大气中超过一定浓度,除直接对人体健康有害外,在一定条件下经日光照射还能产生光化学烟雾,对环境和人类造成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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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轮胎世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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