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宇橡胶破产重整出现新进展
日前,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法院发布公告称,山东恒宇橡胶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向山东正义之光律师事务所书面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供证明材料。
其中,申报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山东正义之光已经被指定为恒宇橡胶的管理人。
据悉,恒宇橡胶及其关联公司目前正在进行破产重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重整是对资不抵债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又有再生希望的债务人企业,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企业进行整顿、调整。
通常是在管理人主持下,通过与债权人、债务人、投资人、原股东等各方利害关系人的协商,并借助法律手段,在一定程度上强制性调整他们的利益。
最终,债务企业因此重获经营能力。
一位知情人士透露说,恒宇橡胶之所以需要重整,是因为这家轮胎制造商资金链出现问题,从而导致偿债能力出现问题。
他说:“在这种情况下,恒宇公司已经资不抵债,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破产重整情形。”
(本文为轮胎世界网原创作品,配图来源于:山东省广饶轮胎微信公众号)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轮胎世界网”的文字、图片和视频作品,版权均属轮胎世界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书面授权的,在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轮胎世界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有关版权事宜请联系:13071111139 邮箱:fenglh@tireworld.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