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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达橡胶贷款1500万元拒付利息

日前,山东东营广饶法院,对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进行判决。

判决中,广饶法院要求被告山东恒达橡胶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1500万元借款本金及利息。

其收款方,为这起案件的原告——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广饶支行。

2018年9月18日,恒达橡胶向齐商银行借款1500万元。

借款种类及用途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时长为1年。

东营市宇通气门嘴有限公司、东营市博宸化工有限公司,以及两位自然人,成为恒达橡胶这起借款的保证人。

据了解,在获得贷款后,恒达橡胶未依约按期足额支付借款利息。

因此,齐商银行要求,提前向恒达橡胶收回已发放借款。

轮胎世界网发现,恒达橡胶位于广饶县大王经济技术开发区,主要生产摩托车轮胎。

(本文由轮胎世界网整理,图片来源于网络,转载请注明来源:轮胎世界网)

文章来源:轮胎世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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