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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裁定山东金斯坦轮胎破产

11月18日,山东省乐陵市人民法院,发布一份公告。

法院裁定,宣告山东金斯坦轮胎有限公司破产。

据轮胎世界了解,7月26日,法院受理金斯坦轮胎破产清算一案。

经核查,该公司有146位债权人。

其无意义债权金额,约为7674.51万元。

金斯坦轮胎所有构筑物、机械设备等,评估价值合计4816.2万元。

法院认为,这家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破产条件。

同时,债务人、债权人,均未提出重整的申请。

故法院做出上述裁定。

资料显示,金斯坦轮胎成立于2017年,法定代表人为陈江义。

这家公司旗下拥有金斯坦、费尔斯通和阿斯隆等品牌。

近年来,金斯坦轮胎深陷买卖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多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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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轮胎世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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