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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丰轮胎分选厂被罚款5万元

近日,贵州黔南生态环境局,发布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

据了解,2020年5月12日,该局下达《排污限期整改通知书》。

其要求独山县盈丰轮胎分选厂,应于10月30日完成安装、使用自动监测设备。

但截至今年5月12日,该公司仍未完成自动监测设备的安装及使用。

黔南生态环境局认为,盈丰轮胎分选厂违反了大气污染法的相关规定。

因此,这家公司遭到罚款5万元的处罚。

资料显示,独山县盈丰轮胎分选厂成立于2012年9月,位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独山县。

其经营范围,包括分选和销售轮胎,以及废旧轮胎的回收、分选、销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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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轮胎世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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