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胎店销售不合格产品案列为典型
近日,两起关于安全问题的案件被曝光,并列为典型案例。
其中,包括“轮胎店销售不合格产品案”。
据了解,2023年12月31日,仁怀相关部门收到一份检验报告。
报告显示,仁怀市宏宇摩托车经营部销售的摩托车胎,抽检不合格。
不合格项目,包括“标志、强度性能”。
不合格产品的商标为丁霸,型号为3.00-10。
经查,这批轮胎,从重庆建江商贸有限公司采购。
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被罚款1035元,并没收违法所得437元。
同时,政府部门责令当事人举一反三,自查自纠,禁止销售不合格产品。
另一起案件,为山东菏泽曹县某轮胎有限公司危险作业案。
据了解,2023年12月27日,有群众举报,这家公司违规作业。
经检查,该公司员工范某,未取得安全作业相应资格,从事焊接作业。
根据相关规定,政府部门对其做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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