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机械业坏账风险提升
陈先生是福建的一位挖掘机用户,他2009年前后分别以分期付款的方式,从当地经销商处买了两台山河智能50型小型挖掘机,由于认为产品有质量问题而又得不到厂家或经销商的积极处理,断了按揭还款。“合同规定如果我逾期还款,经销商就可以拖机。但如果拖回去不用我补余款,我早让他们拖回去了。”他对记者说。
陈先生已被经销商起诉至当地法院,要求他尽快还清余款,他表示“非常无奈”。而记者了解到,湖南、广西、福建等多位同类产品的消费者也有类似的反映。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工程机械行业普遍采用分期付款、按揭的销售模式,销售收入一般会在设备销售初期一次性确认。如果客户“断供”,应收账款长期无法收回,那相关企业的财报该如何反映,这会否引发企业的系统性风险?
房地产调控以及基建降温,使得“拖机”近来俨然成了不少工程机械企业或经销商的一项正常业务。除因质量等问题导致的客户主动“断供”外,不少客户是因为没有工程量导致机器闲置而无法还款,还有的则因为被拖欠工程款,造成还款困难:这些客户预期市场短期改善无望,拒绝继续还款,甚至主动将机器交还给经销商。
记者调查发现,有的企业甚至已经成立了专门的机构处理拖回的机器。
业内人士指出,在信用销售模式下,一旦下游回款出现问题,将导致相关企业已确认的收入存在“回吐”的风险。
记者了解到,机械行业普遍的做法是,对按揭销售的商品,企业在收到客户首付款、办理好银行按揭手续时确认收入;而对于分期付款,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在销售满足条件时一次性确认收入。
以三一重工为例,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在其总的销售规模中,按揭占70%~80%,分期付款占10%多一些,融资租赁、全款支付占10%左右。“主要是按揭。不过现在很多客户会倾向选择分期付款,还款期限长一些。”该业内人士表示,中联重科、柳工等其他企业销售比例虽有差别,但方式、结构均类似。
各种销售方式风险差异很大。据山西证券机械行业分析师李争东介绍,对厂商而言,除全款销售外,融资租赁风险最小,其次是按揭,最后是分期付款。但若附有回购义务的按揭,风险也不小。
“如果客户发生违约,本公司将代客户偿付剩余本金和拖欠的银行利息。”或者“当经销商或客户在贷款期限内连续3个月未能按时、足额归还银行贷款本息,或贷款最后到期仍未能足额归还本息,及放款90天内未将抵押资料手续办理完毕并送达银行的,本公司承担回购义务。”是工程机械厂商在销售时对按揭提供的较普遍的承诺。
一般情况下,企业会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或提取回购设备准备金,以应对回购风险。不过,为了让财报更加亮丽,包括中联重科、三一重工在内的上市公司近年陆续调低了坏账计提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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