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错误申报进口橡胶助剂被罚
近日,山东馨力石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进口申报不实,被海关处罚。
该案始于2016年9月,当时,馨力石化以“质量不符”为由,以退运货物方式申报进口橡胶促进剂40吨,申报税则号列为38121000。
经山东黄岛海关查验,实际货物为其他重油40吨,应归入税则号列27101999。这种产品进口关税率6%,增值税率17%,消费税1.2元/升,无进口监管条件。
另经查,馨力石化与国外收货人签订的合同,以及进出口单据中的货物英文品名,均为“AROMATIC RUBBER PROCESS OLI(芳烃橡胶加工油)”。往来邮件及相关单据中对货物的表述,也为“芳烃油”。
由于馨力石化根据货物用途,错选了橡胶促进剂品名和税则号列向海关申报,导致上述申报不实情况发生。
海关最终决定,对这家公司罚款人民币4000元。
馨力石化2000年成立,位于山东枣庄,是一家橡胶专用油研发、生产、销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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