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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星化工控制权遭质疑

不久前,炭黑企业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一封来自深圳证交所的一封问询函。

这份问询函对龙星化工的控制权提出质疑,要求其就各大股东之间的关系进行核查,并由律师发表专业意见。

此次核查重点关注以下几个问题。

第二大股东的实际控制人王斌,与自然人股东林史艺、方晓晴、杨略维之间是否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上述股东本人或其控制的信托计划持有龙星化工股份,是否应当合并计算?

龙星化工前十大股东之间是否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第一大股东是否已实质发生变更?

龙星化工前十大股东

龙星化工董事监事及高管

10月12日,龙星化工发布了律师核查意见,对上述问题进行回应。

这次发布的律师意见书长达12页,轮胎世界网从中梳理出以下几个关键结论。

无法证明王斌为第二大股东“渤海信托-冀兴三号单一资金信托计划”的实际控制人。

王斌、林史艺、方晓晴、杨略维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上述股东或其投资的信托计划持有的龙星化工股份,不应合并计算。

龙星化工的第一大股东为刘江山,未发生实质性变更。

此外,律师认为,龙星化工前十大股东之间,均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没有隐瞒信息或未及时披露信息。

据了解,渤海信托仅授权王斌,在龙星化工行使股东表决权利。

王斌、林史艺、方晓晴、杨略维等人,在其他公司的任职、持股中,有一定的关联,但不是一致行动人。

龙星化工是国内知名的炭黑生产商。上半年,这家公司炭黑销量为20.37万吨,营业收入14.64亿元,净利润6323.1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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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轮胎世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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