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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东方钢帘线需补交巨额税费

日前,滕州东方钢帘线有限公司表示,他们获得山东省滕州市国土资源局通知,要求支付3300万元补偿款、税收。

这笔款项,包括土地补偿款、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金、土地契税、耕地占用税等。

轮胎世界网了解到,这件事还要追溯到2010-2011年。

在此期间,东方钢帘线通过公开竞投的方式,以8112万元收购位于滕州市经济开发区的3块土地及土地使用权。

其投资目的是作为厂房,扩大东方钢帘线产量。

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些土地并未取得土地使用证,且没有得到有效利用。

2017年11月下旬,滕州市国土资源局发出《解除<国有建设用地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通知书》。

根据这份通知书,东方钢帘线需要归还这3块土地,并放弃其土地使用权。

据了解,东方钢帘线管理层与与滕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滕州市政府等机构进行协商,希望能够继续使用这些土地,进行厂房扩建。

此后不久,这家钢帘线制造商开始启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程序。

该公司称,他们在这个过程中,收到3300万元的缴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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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轮胎世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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