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资讯 > 相关产业 > 正文

台橡公司遭生态环境局罚款33万元

日前,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向台橡(南通)实业有限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处罚决定,对该公司两项环境违法事实,罚款33万元。

决定书中指出,企业可以依规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但复议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该处罚决定。

据悉,今年4月11日,南通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在例行检查中,发现台橡公司有两项违法行为:

一是危险废物橡胶、废试剂瓶的暂存场所,未按规范要求设置三防措施,违反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规定。

二是生态环境部在委托相关公司,监测该公司废水、废气排放时,发现其结果显示环己烷和臭气浓度指标均超过排放标准。

这违反了《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

据了解,在限定期限内,台橡公司未提出听证申请,但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并已经积极整改。

但该申请未被南通市环保部门采纳。

(本文为轮胎世界网原创作品,转载请注明来源:轮胎世界网)

文章来源:轮胎世界网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轮胎世界网”的文字、图片和视频作品,版权均属轮胎世界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书面授权的,在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轮胎世界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有关版权事宜请联系:13071111139 邮箱:fenglh@tireworld.com.cn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