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胜通集团收到证监会处罚通知
5月14日,山东胜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一份公告。
公告称,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劵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处罚原因是,山东胜通集团“涉嫌财务造假,导致债券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
公开披露的文件显示,这家公司财务造假方式包括两方面。
一是制作虚假财务账套等方式,虚增收入、成本和利润;
二是直接修改2016年度、2017年度经审计后的合并会计报表的方式,虚增利润。
调查完毕后,根据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拟决定:
一、对山东胜通集团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二、对王秀生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罚款;
三、对王忠民和董本杰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
四、对李国茂和刘安林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
此外,王秀生作为胜通集团董事长和实际控制人,决策并组织实施财务造假,其违法行为情节严重。
根据规定,证监会拟决定,对王秀生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在禁入期间内,不得在原机构或者其他任何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担任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据轮胎世界网了解,山东胜通集团成立于1997年4月14日,主营业务为钢帘线和化工产品等。
该集团控股企业高达23家。
其中包括山东胜通钢帘线有限公司、山东胜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山东胜通进出口有限公司等。
2019年3月,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胜通集团的重整申请。
今年4月29日,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成功收购胜通钢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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