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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橡胶通报子公司涉诉案件进展

12月2日,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介绍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相关情况。

据悉,云南海胶橡胶产业有限公司是海南橡胶的全资子公司。

今年11月13日,就香港达维有限公司迟延转让达维天然橡胶(云南)有限公司100%股权一案,云南海胶向西双版纳当地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

云南海胶请求法院,判令香港达维支付违约金3000万元,并承担该案诉讼费。

近日,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

曾是紧密合作关系

据轮胎世界网了解,云南海胶与香港达维曾是紧密合作伙伴。

2011 年 3 月 26 日,两家公司签订了《工厂出租协议书》和《补充协议书》。

在《工厂出租协议书》中约定,香港达维将其全资子公司云南达维在西双版纳的一处天然橡胶加工厂,出租给云南海胶。

租期自收到保证金之日起至2011年12月30日。

同时,在《补充协议书》中约定,租期届满后,香港达维将其持有的云南达维 100%股权,以3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云南海胶。

2011年12月29日,云南海胶与香港达维签订《合作经营协议书》。

双方约定,在《工厂出租协议书》期满后,继续合作经营橡胶加工业务,合作期限为三年,即从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同时,2015年1月30日前,香港达维应将所持有的云南达维 100%股权,转让给云南海胶。

合作伙伴对簿公堂

根据公开资料,两天后的2011年12月31日,云南海胶与香港达维又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

正是这份补充协议,引起了官司。

当时,两家企业约定,云南海胶应于协议签署后10个工作日内,以银行汇款的方式,向香港达维支付履约保证金3000万元。

这笔保证金,在办理股权转让时,冲抵股权转让款。

若香港达维未按照约定办理股权转让,除退还履约保证金3000万元外,还应向云南海胶另行支付违约金3000万元。

同时,其还需支付云南海胶在合作经营期间内的设备投入残值,以及改造支出。

2012年1月11日,云南海胶按要求将3000万元履约保证金,支付至云南达维银行账户。

海南橡胶称,在《合作经营协议书》约定的股权转让期限届满后,香港达维未履行合同义务。

其间,经云南海胶多次协商催促,直到2017年4月19日,云南海胶与香港达维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随后,双方在西双版纳州工商管理局,办理了股权转让手续。

不过,这件事没有就此画上句号,云南海胶以“迟延转让”违反协议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这次诉讼事项,可能会对海南橡胶利润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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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轮胎世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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