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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橡胶子公司被判偿还915万元

11月30日,海南橡胶发布公告,介绍其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据了解,海南橡胶子公司海南海胶闽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澄迈县支行的债务未及时偿还。

海南橡胶作为担保人,一同被农行澄迈支行诉至法院。

农行澄迈支行请求,判决闽星公司偿还剩余的借款本金,以及相关利息、罚息;

判决海南橡胶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案件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两被告人支付。

目前,法院已对该案做出一审判决。

法院判决,被告闽星公司偿还农行澄迈支行915.22万元及利息5.38万元;

海南橡胶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件保全受理费5000元、受理费76242.35元,由闽星公司和海南橡胶共同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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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轮胎世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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