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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将随后决定轮胎“双反”案是否上诉

备受关注的美国对华轿车和轻卡轮胎“双反”案有了最终结果。当地时间7月14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表决,赞成美国商务部(DOC)针对中国轿车和轻卡轮胎的反倾销和反补贴税调查。这意味着现行惩罚性关税将延续至少5年。专家指出,中国轮胎企业应加速市场多元化、产品多样化,破解美国对华轮胎行业的限制。

ITC在该案表决结束后发表了一份简短声明,赞成DOC关于关税的评估,但没有公布更多细节。根据DOC 6月12日确定的关税税率,中国相关轮胎企业将承受的反倾销、反补贴合并税率是:强制应诉企业赛轮、佳通分别为30.61%、51.33%;申请了分别税率的企业除正新、固铂为31.31%外,均为38.79%;其余企业(包括所有国有企业)为惩罚性关税107.07%。根据美国法律,只要ITC的终裁是肯定裁决,DOC在收到ITC终裁结果的7天内将发布反倾销反补贴税令。

ITC将报告提交的最后期限是7月27日,细节文件和公开发行版的报告预定在8月25日。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是国内轮胎企业应诉这次“双反”案件的唯一代理。该所高级合伙人杨晨律师表示,他们与国内轮胎行业在应对这次“双反”案件中做出了最大努力,从初裁的六比零,争取到这次终裁的三比三。中方将仔细查阅该案的细节文件和报告,并根据查阅结果决定是否上诉。

中国商务部贸易救济局副局长刘丹阳针对该案指出,美国对中国出口轿车和轻卡轮胎实施惩罚性“双反”关税,已引起中国政府高度关注,中国坚决反对这种贸易保护主义的做法。自加入世贸组织以来,中国已连续14年成为全球反倾销调查、连续9年成为全球反补贴调查的首要目标国。就轮胎行业来讲,近几年,美国、埃及、巴西、阿根廷和欧亚经济委员会等国家和地区先后对中国乘用车轮胎、卡车轮胎和非公路用轮胎等产品采取贸易救济措施,严重影响了相关企业和产品的国外市场开拓。

刘丹阳强调,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一大轮胎生产和出口国,2014年轮胎出口额达145亿美元,但一个不容置疑的现实是,许多产品的竞争力仍然是价格。这就出现了一种特有的现象,中国轮胎产品在国外市场占有率增速很快,但一旦出现限制措施,出口量下降也快。说到底,是产品在性能上没有征服国外消费者,很容易被替代。中国轮胎企业应加速产品多样化、市场多元化,更要注意与国内外同行合作,寻找利益交汇点;要从赢得国外消费者入手,尽快融入当地经济发展。那时,国外再对中国产品采取限制措施,就要权衡利弊,考虑消费者和下游用户的感受。

文章来源:中国化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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