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公开回应败诉风神轮胎
证监会向来严格执法,如今却被一家主板上市公司告上法庭,而且一审败诉。7月11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公开回应了此事。
此案缘由为,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对证监会河南证监局做出的《行政判决书》不服,提起行政复议后,证监会维持河南证监局对风神轮胎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据风神轮胎日前公告披露,2015年8月5日,风神轮胎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后,风神轮胎及公司前董事长王锋将中国证监会、河南证监局告上法庭。
去年8月,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
2016年6月28日,风神轮胎收到郑州中院做出的一审判决:撤销河南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和证监会行政复议决定;责令河南证监局于判决生效后重新做出行政行为。
同时,案件诉讼费50元,由被告河南证监局及证监会负担。
据了解,该案的焦点是,证监会及河南证监局认定,风神轮胎2011年、2012年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其认为,风神轮胎2011年、2012年年度报告中,“三包”退赔、返利、“三包”优赔业务入账金额与实际不符,分别虚减利润7593130.28元、22124654.34元。
此外,2012年年度报告虚增主营业务收入127868196.02元,虚增主营业务成本103434403.91元,从而虚增利润20023219.62元。
风神轮胎曾在公告中,对于证监会的决定,进行逐项回复。
风神认为,此公司报表不存在证监会所谓的虚假,并坚持自己的主张,于是提起行政诉讼。
有业内人士分析,证监会被提起行政诉讼而且被判败诉,实属罕见。
在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谈及此案时称,证监会于2016年7月1日收到一审判决,按规定,对一审判决不服可在十五日内依法提起上诉,证监会正在认真研究判决内容,将根据情况进行下一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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